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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3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貨物稅條例及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綠色環保,給予一定期間內購買油氣(LPG)雙燃料車或電動車,減徵貨物稅或免徵牌照稅優惠。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若修法通過,5年內購買油氣雙燃料車,將減徵新台幣2萬5000元貨物稅,約5200輛汽車主受惠,稅收損失約1億3650萬元。

由於現行貨物稅條例已給予購買電動車輛3年內免徵貨物稅優惠,為鼓勵使用低污染車輛,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授權地方政府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

優惠期限過後,電動汽車無法比照一般汽柴油車,以排氣量大小課徵使用牌照稅,修法後增訂以「其他動力」劃分等級,電動汽車將以車輛馬力作為課稅級距。

以電動汽車公制馬力(PS)為例,84.3到184.7間,年繳使用牌照稅7120元;電動機車公制馬力在12.2以下,免繳使用牌照稅;介於12.3到20.3,年繳800元;介於20.4到45.7,年繳1620元。

另外,財委會也通過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蔡正元等提案,建議財政部應儘速研議將國民中學以下學校營養午餐的團膳伙食,列營業稅免稅項目。10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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