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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高雄市政府代管的東沙島擁有罕見的〔環珊瑚礁〕地形,為了保育東沙的海洋生態,高雄市政府在民國91年宣佈東沙領海12海浬內禁捕漁獲,我國漁民大都清楚這項禁令,卻偶爾有大陸和越南的漁船非法捕魚或炸魚,海巡署南部地區海巡隊表示,這幾年積極護漁,非法濫捕的大陸和越南漁船已經減少許多。
(溫蘭魁報導)
東沙島距離高雄240海浬,大約430公里,早年因為大陸、香港和越南的漁船在東沙海域濫捕或是非法毒魚或炸魚,導致珊瑚白化、死亡。後來在國內外環保人士的大力奔走下,高雄市政府民國91年頒布禁漁令,規定東沙島12海浬內禁止捕漁。海巡署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隊長朱清和表示,幾年前非法捕漁的大陸和越南漁船比較多,這幾年已經很少了,只有偶爾看到三三兩兩的漁船前往捕漁,駐守東沙的海巡人員發現後,會立即出動船艇前往驅離,如果有必要,也會從高雄出動較大的艦艇前往支援「趨離是把漁獲沒入,如果到那邊他們還不走,漁具也可以沒入,一般狀況,他們看到我們有去他們就離開了。」
朱清和隊長說,東沙的船艇只有4到6艘,是10到20噸的小艇,高雄出動前往支援的大多是100噸甚至600噸的艦艇,通常艦艇從高雄到東沙,若以時速16到20節來計算,大約需要12到15個小時;自從實施禁漁政策之後,東沙海域得以休養生息,珊瑚已經重獲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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