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軍少將羅賢哲爆發的共諜案,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原本要求處死刑,但因羅賢哲自白認罪,而且主動交出貪污犯罪所得,昨天被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求處無期徒刑。有鑑於此,立委現在要提案修改情報工作法,允許曾為敵方勢力從事間諜工作的情報人員,只要自新,並為我所用,可減刑或免刑。

前陸軍少將羅賢哲的共諜案,從原本求處極刑,最後因自白認罪,並主動交出犯罪所得,改求處無期徒刑。由於情報工作謹慎嚴密,也常涉及國家機密,國民黨立委蔣孝嚴和林郁方已提案,將修改情報工作法第22條之1,允許曾為他國從事間諜行為的情報人員自新,並為我方所用,可減刑或免刑。

法案也規定,犯罪所得的財物,應追繳或沒收。蔣孝嚴表示,過去國內沒有相關法令,但有鑑於羅賢哲共諜案,希望能將被敵對勢力運用的間諜,反過來,配合我國反情報行為,為我們所用,也有助於國家利益。

林郁方認為,讓間諜透過修法,不只能轉為類似污點證人的功用,也能給予自新機會,不要一錯再錯,在先進國家也早有類似立法。只是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憂心,一旦能減免刑責,間諜反而容易為敵方所用,風險會更高。

針對這次修法內容,國安局也尊重修法方向,下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將針對此情報工作修法,進行初審。

記者 李曉儒 張國樑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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