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業者接受民眾退回遭受塑化劑污染的商品,而財政部也會退還業者相關貨品所含的「貨物稅」和「營業稅款」。財政部今天表示,消費者或相關單位未來可能會向製造廠商提出「民事訴訟」;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業者必須等到責任釐清後,財政部才會退還相關稅款。

  一般台灣市售的貨品,業者會將上繳國庫的貨物稅和營業稅轉嫁給消費者負擔。例如:便利超商販售的一瓶25元飲料,其中就有5元是貨物稅和營業稅,業者如果接受消費者退回商品、並退還給消費者25元,業者也可依法向政府申請退還5元的貨物稅和營業稅。這個做法讓許多民眾不平,反問民眾受害誰要負責?

  財政部今天強調,整起塑化劑事件的源頭,雖然是原料廠商;但檢調和衛生主管機關也正追查,製造廠商是否有品質管理瑕疵,或是隱匿不報等缺失。消費者可能在未來向製造商提出求償,可能會做扣押,因此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業者須等到責任釐清之後,國稅局才會辦理退稅

  財政部指出,依照稅法規定,業者可以在5年內申請退稅;但由於塑化劑事件影響層面廣泛,因此財政部會特別加以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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