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4日電)刀類、尖銳物及棍棒類等物品都被視為影響飛安的危險物品,必須交付託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考量有些旅客在飛行途中可能需施打藥物,決定開放醫療注射針頭經申報可隨身帶上機。

民航局說,部分旅客因健康因素,在搭機航程中需以注射的方式施打藥物,特修改飛安相關規定,乘客在機場安檢線向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檢人員申報醫療用針頭並獲得同意後,可隨身攜帶上機。

同時,民航局新規定,旅客搭機時不得將備用的鋰電池放入託運行李,只可放在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上機,主要考量鋰電池萬一發生短路,在託運行李中無法及時發現,造成危險。

民航局新修正的機上不可攜帶危險物品規定,將在6月1日公告。1000524

飛安新規 防風打火機禁上飛機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4日電)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最近修正強化飛安規定,雪茄專用的防風打火機及含有高壓氣體、鋰電池的電擊器,一律禁止帶上飛機,攝影機或相機腳架只能託運,不能隨身攜帶。

民航局指出,國際民航組織ICAO為強化飛安,新增加機上不可攜帶物品的項目,民航局也配合修正相關規定,並將在6月1日公告。

民航局說,依現在規定,不得帶入航空器的物品主要是刀類、尖銳物及棍棒類等;原本每名乘客可以隨身攜帶1盒安全火柴或1個香煙打火機,但不能放入手提或託運行李,新增的規定是雪茄專用防風型打火機,一律禁止上飛機,主要是考量這種打火機火力較強,增加飛安的危險性。

其次,現在一般的電擊棒經申報可以帶上機,新規定則規範,如果電擊器含有爆裂物、高壓氣體或是鋰電池,同樣不能上飛機。

民航局自行新增攝影機或相機腳架及金屬游標卡尺,只能以託運方式上機,不隨身攜帶,主要是考量這些物品可轉做敲擊性的攻擊武器。1000524

(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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