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踢爆有漁民在污染嚴重的淡水河捕魚,把這些有重金屬污染的魚,賣到魚市場去,引發民眾對淡水魚安全的疑慮。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蔡日曜表示,昨天晚間連夜發出公文,要求新北市必須依照消保法的規定,立刻停止淡水河水域的漁業生產活動,否則應該予以取締。蔡日曜強調,這項規定各縣市一體適用,只要是被列為「丁類」的水體,都禁止漁民捕撈魚貨上市。

淡水河有毒魚獲流入魚市銷售,恐怕已經都被民眾吃下肚,農委會漁業署亡羊補牢,連夜趕緊發出公文,要求新北市依照消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立刻停止淡水河水域的漁業生產活動。

漁業署副署長蔡日曜表示,根據環保署的監測結果,淡水河流域水質標準,在「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規範裡面的「丁類」水體,不適合做水產用水,為了避免這個水域的魚貨損害消費者健康,要求立刻停止淡水河的漁業生產活動,並加強取締違法捕撈。蔡日曜說:「根據消保法,由新北市直接停止漁業生產活動,這跟船的大小沒有直接關係」。

漁業署也要求台北漁產公司要加強漁獲進場的把關,提高進場前的檢測件數和頻率。漁業署強調,禁止在污染水體捕撈的規範,各縣市一體適用,因此也同步要求各縣市應該留意,是否有相關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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