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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台灣《人口販運防制法》制訂2周年,人口販運被稱為現代形式的奴隸制度(modern-day slavery),也是全球化下的重要議題,這種非法活動於17、18世紀盛行,當年非洲人被賣到北美當奴隸,嚴重侵犯人權;如今,台灣,也有人口販運的情況嗎?我們追查到台灣第一起以《人口販運防制法》上訴至最高法院案件,透過性剝削受害者的陳述,將告訴您「現代奴工」真相。

『(原音)我沒有辦法離開,因為我們下班的時候,他關門。』

『(原音)他們總是灌我很多酒,當我喝醉時,客人就可以對我上下其手。我需要幫助……但誰能幫我?』

這是一則不會出現真實姓名的報導,唯一可以透露的是,受訪者來自印尼,2011年初,被台灣警方從賣淫集團手中救出。

◎離鄉背景成賣淫集團搖錢樹

『(原音)(問:那時候的工作狀況是做什麼工作?)喝酒,陪喝酒還有唱歌(問:強迫你穿特別的衣服嗎?)對,Sexy的衣服(問:你喝醉之後,會和你發生關係嗎?)Yeah.(問:每天?)當然…有時候我都不要。』

(現場音:外勞聚會餐廳卡拉OK店歌聲)她們在卡拉OK店陪酒、唱歌,是賣淫集團搖錢樹,店裡象徵歡樂的霓虹燈,對她們而言,卻是痛苦的所在。

台灣鄉間常見簡陋鐵皮屋,它看起來很不起眼,其實裡頭暗藏春色,還有穿著短裙的東南亞女子在門口攬客,女孩在卡拉OK店陪酒,任憑醉醺醺的客人上下其手,她們沒有拒絕的權利,即便是客人要求的性服務。

印尼工資低、工作機會少,是女孩們離鄉背景主因,23歲的小美(化名),向仲介借了新台幣5萬元,跨海來台成為家庭看護工,第一個和第二個阿嬤相繼往生後,仲介再介紹她第三個阿嬤,一場惡夢隨即展開,她說:『(原音)阿嬤都會打,打手、打身體(問:她為什麼會打你?)她想什麼,不對,還是我沒有聽到她叫我,就會打(問:常嗎?每天嗎?)每天,還有也很晚睡,半夜12點才睡,很早起來,清晨5點起來(問:妳有告訴你的仲介嗎?)他們要我忍耐。』

一個月後,小美逃離雇主家,成了非法外勞;離開,解決眼前的問題,卻也製造新的難題。非法仲介以亟需家庭看護工為幌子,把她推入色情卡拉OK店,逼迫接客,小美說:『(原音)有時候(一晚)好像4個還是3個客人(問:有沒有會聽你說你不想做?)有,但他們也沒有辦法(問:你有跟家人說你發生的事嗎?)沒有,他們會很難過的。』

◎亟需工作 女孩被騙入淫窟

另一個令人心痛的故事發生在印尼女孩小芳(化名)的身上,為了還仲介費,第一年每月只能領到新台幣2,000元工資,想到第二年就能寄錢回家,她什麼苦都忍下,萬萬沒想到,一年不到,照顧的阿嬤過世,小芳最擔心的事來了,她說:『(原音)翻譯說:因為她僱主不喜歡她,要把她遣返,所以她跑掉。』

一樣的說辭,賣淫者把小芳載到私娼寮,小芳說:『(原音)他們說有工作,要照顧老人家的,但結果老闆是不好的老闆,那是KTV老闆。』

◎恐非法身分警察抓 任賣淫集團擺佈

門被鎖住,賣淫的外勞無處可逃,然而,賣淫集團也不怕她們真的跑走,因為,女孩內心深處,還有更擔心的事,小芳說:『(原音)(問:你有告訴他們妳不想在那裡上班嗎?)有(問:他們說什麼?)如果我們跑出去,他們會叫警察抓我們。(問:妳怕警察抓你們?)I’m afraid(我很怕), 我不要被遣送回國,因為還沒賺到錢,所以我們一定要工作。』

這群女孩是政府極力追緝的「逃跑外勞」,唯一可以救她們離開賣淫火坑的公權力,此刻,反而成為她們恐懼的對象。庇護中心林嘉欣主任談到她曾接觸的個案情況,她說:『(原音)仲介要求她一天只能吃一餐,她那個一餐就是為了要維持身材,大部分來到庇護所的個案在腸胃部分、婦科部分都是有問題的。』

◎為何不求助?被剝削者遭質疑

桃園地檢署張春暉主任檢察官說:『(原音)你用非法方式去剝削他工作所得,不一定是要用傳統的恐嚇她、毆打她、關起來要她去接客,你利用這些東南亞國家因為語言不通、人生地不熟去接客,縱使這些人是願意的,這些人因為比較貧窮,但是因為勞力所得都被剝削掉,這就是一個人口販運不法行為。』

過去,張檢察官曾救援上百位在台人口販運被害人,獲頒國際檢察官協會(IAP)特別成就獎,是台灣首位檢察官獲得這項殊榮者。

2009年6月,台灣實施《人口販運防制法》,明確定義何謂人口販運!

在台常見人口販運型態,包括性剝削與勞力剝削,加害者以惡質手段,恐嚇被害人圖利,但實務上,旁觀者包括執法者常把剝削過度簡單化,導致被害人無法即時獲得司法協助,庇護中心尹主任說:『(原音)他們(法官)以為行動電話很方便,你有,你為什麼沒有打?為什麼沒打給勞工局?打給移民署?打給警察?沒有人敢打。(問:為什麼?)害怕,因為他們怕被遣送回國、被傷害,或是威脅將傷害妳母國的家人,講是很簡單,有時候她們的生命不是那麼簡單。』

◎來台命運多舛僅當過25天合法移工

『(原音)我第一個來台灣到現在都不好,第一個我來台灣照顧阿嬤,阿嬤對我不好,她生病,會打我,用手和柺杖和用碗打我(問:雇主不知道阿嬤對妳這樣嗎?)不知道,因為他們每天上班到很晚。』

說話的是Senja(化名),現年28歲,來自印尼蘇門答臘中部農村,個頭嬌小、有雙深邃的眼眸,來台之前,是個開朗的女孩,現在,只能用4個字形容「憔悴、蒼白」,因為,她在台灣經歷一連串不幸的遭遇後,罹患憂鬱症……。

『(原音)第一次來台灣,我也不會講國語,不會講什麼,阿嬤一直罵我,我也不懂,可是,我一直做事、做事,有打掃、有煮菜,也幫阿嬤洗澡,也不對!我跟阿嬤講,不要這樣,我會照顧你好好的,可是阿嬤也不聽。』

Senja的母親很早就過世,爸爸身體不好,無法再下田工作,弟弟留在家鄉務農,生活僅能溫飽,現在家人正等著她從台灣寄錢回去,為爸爸看病,和修補漏水的房子,不過,她不敢讓家人知道,來台灣2年,只做過25天的合法外勞……。

『(原音)(問:找警察是你自己到派出所?)沒有,我去旁邊有家(鄰居)的,女生幫我打電話報警,後來回到家裡還是很不好。(問:阿嬤知道妳去找警察更生氣?)對,晚上,她不讓我進去裡面,又颱風又下大雨,我在外面睡覺,在門口,我一直哭,一直哭,然後一直叫阿嬤,她不理我,後來早上,我馬上跑掉,我受不了。』

◎輕鬆賺4萬 謊言騙女孩淪色情業

肩負著家裡經濟重擔,Senja沒有時間休息,她逃跑後,很快地找到新工作,朋友說,工作「不辛苦」,一個月又可以賺新台幣4萬元,結果誰知道…。

Senja說:『(原音)(問:有跟你說是什麼工作?)他沒有講,可是他跟我講上班很好,不會累,有工作我也很高興,因為我來台灣沒有賺什麼錢,我也跟他一起去,他帶我去廟裡那邊,不是上班,他給我的工作是賣身體的,他一直罵我,我說我不要這個工作,我要好好的工作。』

介紹工作的印尼朋友向賣淫集團收了介紹費,就離開,只留下孤伶伶的她面對未知的一切,Senja說:『(原音)(印尼語)翻譯轉述:那邊的人說,你進來這樣的地方就要先做,不然會被罵被打,那個時候她身上也沒有錢,只好先做,一次跟了一個人,馬上隔天跑掉。』

根據檢調單位調查,一次20分鐘的性交易,嫖客給付新台幣1,500至2,500元,賣淫女子僅能拿到300至500元,介紹賣淫的仲介也能拿這個數字,其餘一半以上所得皆歸賣淫集團所有。

隨著時代演變,台灣部分歷史悠久的私娼寮,從事性交易的「主力」已經從台灣40歲以上女子,轉為像Senja一樣,2、30歲的年輕外籍女孩。

被關在房間的Senja,哭了一天一夜,最後順利逃脫,她跟我說這段驚險過程,她說:『(原音)(印尼語)翻譯轉述:我買電話卡,跑掉的時候,保鑣沒發現,剛好門口有一部計程車,司機不在門沒鎖,大概從早上9點到下午6點躲在那裡,剛好司機進來,她一直哭,司機說,妳要怎麼樣?她說可以送她去苗栗嗎?司機送她去苗栗火車站;可是後來,印尼朋友打電話威脅她,她說我先生認識很多人,妳跑不掉的。』

受到言語恐嚇威脅,Senja逃出後,並沒有馬上報警,反而更急切地尋找下一個工作,這段期間,她又不幸遭逢其他外勞強暴的命運,Senja懷抱夢想來台,但2年來自殺過2次,命運多舛,她說:『(原音)這裡內心也很累,以前我一直哭一直哭,這裡主任像我媽媽,我有什麼事會跟她講,現在比較好,我來台灣沒有賺什麼錢,上班才3個月而已,然後住在這邊一直生病、生病…(印尼語)翻譯:她以前有吃30粒安眠藥,要自殺,已經很累了,她認為如果可以死了,事情就OK,就沒事了。』

◎台灣第一起人口販運防制法判刑案件

在一次警方查緝過程中,Senja因非法身份被抓,外界才知道,她在台經歷許多波折,這時,Senja從受害者轉為證人,堅強地舉報曾囚禁她的賣淫集團,檢調單位跟監追查5個月後,大舉掃蕩,Senja出庭擔任有力證人,該案順利於2009年以《人口販運防制法》上訴至高等法院,共10名被告被起訴,至2011年,該案已移至最高法院,是台灣第一起以《人口販運防制法》判刑,送到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

義務協助辯護該案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戴美雲律師說:『(原音)主嫌的抗辯是,他幫這些女孩找工作,這些女孩她們都是自願賣淫,現在反而被她們陷害說是強迫她們工作,高院是認定,這些被害女子都是逃逸外勞身分,是弱勢處境,被告利用這些女孩弱勢處境,就用人口販運防治法判決。』

法令上,被害者可以獲得適當賠償,這起案件裡,有部份分女子索賠,不過,實務上,拿到金錢賠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戴美雲律師說:『(原音)在案件裡面,我們沒有看到被告有什麼有價值的財產被扣押,我們當然也擔心,就算經過法院判刑確定這些集團應該要賠償,如果他們名下沒有財產,恐怕也無法拿到那些錢。』

一趟台灣行,Senja人生頓時走樣,每到開庭,她就要再度面對傷口,備受煎熬。Senja說:『(原音)(印尼語)已經出庭2、3次,可是他們也在我旁邊(問:到法庭會不會很難?)有,不只緊張而已,到家裡會發燒、生病、害怕。』

經常陪同個案出庭的庇護中心個案管理師淑華(化名)說,雖然司法還給被害者公道,但被害者相當恐懼出庭時,面對加害者,她說:『(原音)有一個窗簾,她們可以調到自己看到外面,外面看不到裡面,可是外勞會害怕,她們面對他(嫌犯)的時候就不敢講,然後她就拉著我的手在發抖,不敢一個人在那兒。』

實務顯示,人口販運被害人的恐懼通常並不是只針對單一販運者,販運者通常也會威脅被害人在母國的家人,這種威脅影響著被害人能否站出來舉報的決心。

◎辦案困境 被害人對司法信賴薄弱

性剝削受害人長期遭受恐嚇,以及母國司法制度的不建全,造成她們對台灣執法者的恐懼與不信賴,桃園地檢署蔡佩伶檢察官曾有一段沮喪的經驗,她說:『(原音)我比較難過的是一次,我去蒞庭,被害人去做證講,她之前跟我說的都是謊話,我那一次非常震驚,因為我覺得自己很盡力在幫她,後來又去跟她談,她才說她們國家就是這樣,她實在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信任檢察官,沒辦法想像有人來救她,所以一直到拿到機票,確定可以回去,開完庭後,她才會去抱社工、抱我,說謝謝,那個時候,我才知道人的信任要這樣久的時間。』

『(原音)通常我們個案,我們會希望她們回去至少能報平安,之後她們願意跟我們聯繫,會簡訊、電話或者寫信的方式(問:聯繫的情況?)她們都會報喜說,我在賣咖啡,我在種橡樹,哈!她們會打電話讓我們知道,她們的生活是OK的,因為我們很關切她會不會再來台灣或甚至到其他國家去,還有再被販運的可能,這個部分我們其實很關注,我們會讓個案知道我們很關心她。』這是庇護中心林嘉欣主任曾接觸的個案情況,信任感建立後,被害者熱情擁抱也隨之而來,這是在旁陪伴者最開心的事。

◎僅少數個案願受訪 勇於揭發性剝削實情

採訪被剝削者的過程並不順利,即便再三向女孩保證,不會讓她們面容曝光,也絕不引用真實姓名,願意站出來受訪的還是有限;此篇報導的發聲者是目前在台灣,少數願意站出來,面對媒體的性剝削受害女孩,她們勇於揭發實情,再度面對傷痛的勇氣令人敬佩;然而,更多的女孩,當作在台灣什麼都沒發生過,默默返鄉……,也因此,家鄉其他女孩根本不知異國工作可能面臨多大的風險。

訪談,曾因為女孩的哭泣數度中斷,關掉麥克風,擦乾淚水,她們還有大半人生要堅強以對。

Senja說:『(原音)朋友很多來台灣工作也很好,我剛剛來台灣為什麼會這樣,我也不懂,如果我的老闆阿嬤對我很好,我也不想跑。』

想不想快點回家?此時,小芳停頓了一下,想到家裡等她寄錢回去,她的內心是掙扎的。

小芳說:『(原音)我需要賺到錢,如果我賺到錢才能回家(問:你想家嗎?)當然,很想家。』

因為貧窮,東南亞女孩前仆後繼遠赴海外工作,由於非法移工身分,在台灣失蹤、受虐沒有人會知道。

◎販賣女孩利益誘人 國際人口販運嚴重

國際間,人口販運問題,已成為僅次於毒品和武器走私的全球第三大非法貿易,2010年6月14日,美國國務院「監督和打擊人口販運辦公室」(Monitor and Combat Trafficking in Persons)公布《2010年人口販運報告》,報告中估計,有1,230萬人被強迫勞動,遭受抵押成勞工和被迫賣淫到世界各地,其中56%是婦女和女童,每年貿易額達320億美金。

更可怕的真相是,在龐大的非法貿易市場中,毒品只能賣一次,女孩一天卻可以被賣很多回,為非法者創造無窮利潤,至死方休。

移民署最新統計,2010年,台灣共有123件人口販運案件,性剝削被害者46位,其餘是勞力剝削。

販運集團如此猖獗,根本誘因是「利潤」,林嘉欣主任說:『(原音)最近一個個案,她的仲介費是25萬,她薪資的取得大概是每次交易額的三分之一,但是她在20天內把25萬還完,等於說在20天內,她賺到25萬以外,人蛇集團的獲利是這個的3倍。』

五零年代,台灣女孩被騙去日本幫佣,最後淪落酒家,這是我們熟悉的過往,製作這個專題時,很多人質疑,台灣還有人口販運受害者嗎?

偵辦過多起人口販運案件的桃園地方法院曾雨明法官談到他偵辦經驗,他說:『(原音)你可以想像到,所謂的卡拉OK店甚至是小吃店,他們就在玩這個玩意兒啊!任何一個男的想要“開查某”,他到賓館永遠知道怎麼叫大陸妓女,他到卡拉OK店永遠知道可以玩到越南的妓女,難道人口販運還不嚴重嗎?難道還不嚴重嗎?這些妓女我把她們當作都是上帝的女兒,就跟台灣本地女孩一樣,都是需要保護的,我們有沒有用一樣的心去保護?』

慘絕人寰的人口買賣,並沒有隨著時代發展消聲匿跡,反倒因全球化而加速剝削的便利性;台灣從被剝削者,轉為剝削他人者,你可知道,我們正對東南亞移工,複製當年別人加諸在自己身上的殘酷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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