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中國客自由行月底即將上路,陸委會前天首度說明中國旅客自由行辦法,指出若發生逾期不歸情況,台灣旅行社必須負起協尋責任,倘若七天內「找嘸人」,旅行社將被記點警告,若發生二起失蹤案,則會遭暫停送件業務一個月的處罰。

醞釀發動拒絕代辦

旅行業者現在大反彈,醞釀發動「拒絕代辦」向政府抗議,也規劃召開公聽會向政府發聲。

中國客自由行政策規定,來台中國客必須提出台灣通行證和自由行簽證的雙證證明,並有中國親屬和台灣代辦送件旅行社的雙重保證,一旦發生非法滯留情況,代辦送件的旅行社就會連帶遭罰。

交部:警政機關找人

交通部觀光局長賴瑟珍表示,移民署要求旅遊業者協尋陸客,指的是提供陸客相關線索,尋人任務仍由警政機關負責。最糟情況是即使陸客在「超過七天的協尋期」仍未尋獲,旅行社被處罰暫停送件,但沒有實質損失。

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許裼哲回應,旅行業者只是協助政府辦理陸客來台簽證工作,把中國組團社送來的申請文件代送到移民署審核,業者只賺取中間幾百元的手續費,沒有實質審查權,不會接觸、也不會看到陸客,卻得承擔責任,太不公平。業者將發動拒絕代辦送件業務。

賴瑟珍表示,移民署將在六月十日召開說明會,會中將對業者詳細說明送件辦法及配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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