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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潘姓駕駛人,將車輛停在停車場4天,但他為了不繳1700元的費用,竟然請友人開了另一部車,到入口處取停車卡,然後他用這張卡繳了20元,然後步行進入停車場將原本的車輛開走,警方獲報後,將他依詐欺罪嫌,函送法辦。

駕駛人開車進入停車場前,都要先取停車卡,離開時必須先繳費,才能將車開出,不過這名潘姓男子,在3月11日,開著這輛黑色轎車進入停車場停了4天,但卻不想繳交1700元的費用,企圖偷天換日,請友人開車取卡,自己繳了20元,就想把車開走,沒想到,整個過程,都被監視器給拍下。

警方依車號查出車主,但兩次傳喚潘姓駕駛都沒到案,警方最後依詐欺罪嫌,將他函送法辦。(民視新聞賴威佐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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