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30多歲的楊姓婦人,為了向幫在監獄服刑的丈夫留後,向監獄申請入監取精,經過法務部研議,認為受刑人也是有生育權,因此制定了「入監取精作業要點,草案日前已經出爐,最快下個月就會公告施行。

兩坪大的空間,裡面有單人床,電視旁邊還有DVD播放器,櫃子一打開,下方有清涼美女的雜誌,這個讓人舒適放鬆的空間,是醫院的取精室。 但您知道嗎?不久後監獄裡頭也會出現類似這樣的設備,提供受刑人取精生子,原來是有一名30歲的楊姓婦人,為了想幫先生留後,曾向監獄申請入監取精,卻遭到法務部矯正司,以依法無據駁回,進而轉向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申訴,今年四月法務部集合專家認為受刑人也有生育權,於是制定入監取精作業要點,草案已經出爐,最快六月就會公告施行,全國5萬多名男性受刑人,包含了43位死囚,都能一體適用。

但要進行入監取精,也是有條件的,必須要符合受刑人妻子申請時,須年滿30歲,而且丈夫刑期終結時,妻子已經超過35歲,至於女姓囚犯取卵,則因為會涉及懷孕五個月,就要保外待產,可能有逃亡風險,加上代理孕母也不合法,所以暫時不列入考量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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