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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林長順台北2日電)特偵組偵辦吉祥全球與佳必琪科技炒股案,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將前立委羅福助起訴,具體求處12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6億元。
除羅福助外,其餘被起訴的被告包括股票中實戶翁秋南、證券投資分析師鄭光育、方翔立及余世欽、財經台負責人楊繼昌、丙種墊款金主曾潔慧等12人。
檢方指出,羅福助等人涉嫌聯合操縱股價,炒作標的包括吉祥全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佳必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檔股票,炒作期間為民國95年11月起至98年10月間分3個區段。其中,羅福助、翁秋南犯罪所得分別為8億4000餘萬元、1億9000萬元,涉嫌違反證交法。
檢方表示,羅福助炒作吉祥全股價後,將炒股所得款項3億2700萬元與其他資金混合後,涉嫌匯款4億3000萬3000元至吉祥集團所屬兩間香港公司,再輾轉至中國大陸江蘇省崑山市、浙江省嘉興市,投資薄膜太陽能電池與LED事業,另犯洗錢罪嫌。
掏空公司資產部分,檢方認定羅福助取得吉祥全公司經營權後,明知吉祥全在新北市中和區廠房已有買方在洽詢購買事宜,竟先利用人頭名義以4億8000萬元低價買入,再以高價5億5000萬元賣給真正買主,使吉祥全損失7000萬元;羅福助又涉嫌從中侵占購(售)屋款項達2億餘元。
檢方指出,羅福助取得吉祥全經營權後,未思專注本業經營,竟長期使用人頭帳戶操縱股價,侵占公司出售廠房款項,嚴重損害吉祥全公司、股票、員工、債權人及一般投資人權益,犯罪所得逾10億元,因此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6億元。10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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