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黑心塑化劑的風波持續擴大,行政院會今天(2)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加重違法業者的刑度和罰鍰,希望可以發揮遏阻作用,維護國人的健康。

近來有不肖廠商在製造食品添加物時,違法添加塑化劑,嚴重危害社會大眾的健康,行政院會通過修法,希望藉由加重違法業者的刑度和罰鍰,能夠遏止食品業者的違法行為。

行政院發言人新聞局長楊永明表示,這次修法除了在第31條對於製造、加工和販賣等有害人體健康的食品,由原來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到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如果情節重大,還可以命令歇業,或者是廢止公司或工廠的登記,而且在第34條對於有致危害人體健康者,也修法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不過,法務部指出,根據法律不溯既往的原則,雖然只能依照舊法,而不能夠以新修正的法條,來對目前涉案的昱伸與賓漢公司加以追訴,行政院副院長陳沖卻表示,目前刑法採用一罪一處罰,最高合併刑責可以達到30年,並且依據行政罰法第18條的規定,也可以依照廠商所獲得的利益,對違法業者處以更重的罰鍰。

圖:楊永明局長(左二)說明修法內容。

(2011-06-02 18:50:18 康紀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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