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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分工複雜精細,生產者與消費者間的距離非常遠,因此消費者需要政府來為安全把關,尤其是在藥品與食品方面。我們可以這麼說,愈進步的國家,在這方面的把關愈嚴格,人民對食品與藥物的安全也愈放心。可以這麼說,人民吃得安心,對政府才會有信心。

 在最近幾十年的發展過程中,所謂的「Made in Taiwan」已經慢慢從負面形象轉為正面形象,這當中不知用了多少的努力和堅持,豈能不珍惜。在兩岸交流的過程中,我們也發現大陸民眾對台灣產品都抱持高度的肯定與信心。尤其是大陸這幾年屢屢出現食品安全事件,造成大陸民眾偏好台灣與國外產品的現象。自從二00八年後,在大陸經常有所謂的「台灣精品展」,吸引許多人潮參觀購買,在南京甚至成立了台灣精品館。換言之,「台灣」這兩個字本身已經具有了品牌價值。

 「台灣」品牌可以說台灣全體共同創造的無形資產,它的價值根本無法估算。對很多知名企業來說,品牌幾乎就是企業的生命,只要品牌受到傷害,不論成本代價如何,都會盡全力去維護。然而我們也看到一些企業因為危機處理不當,使長久建立的品牌在一夕之間崩壞。對於我們所共同擁有的「台灣」這個品牌,政府與企業對於品牌面臨的危機,也應該盡全力去維護。

 品牌,其實就是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信任關係。這一段時間,台灣連續出現一些食品安全的事件,包括:(一)學生營養午餐中發現具有CAS標章的肉品被驗出含有抗生素;(二)新北市漁民在淡水河中捕含砷的魚類並販售到中央市場;(三)學生營養午餐的餐盤中竟然發現有蛆;(四)知名品牌的運動飲料竟然發現添加了不應添加的塑化劑。這些事件,已嚴重影響到消費者的信心,但我們認為,這個危機已不只是企業的危機,而是「台灣」品牌的危機。這個危機,必須要政府與企業共同面對,如果處理不當,我們長期建立的「台灣」品牌可能受到嚴重的傷害。

 在這幾起事件中,知名業者經常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雖然他們已經立即回收有疑產品,並登報道歉,但他們難道沒有應盡的責任嗎?消費者因為信任這些品牌而購買其產品,這些品牌當然有責任替消費者把關。舉例來說,企業用起雲劑加入飲料中,他們就有責任對其使用的起雲劑訂定嚴格的標準,並且自行不定期的抽檢化驗,如今他們把一切責任推給製造起雲劑的廠商,完全是不負責任的作法。

 我們認為,這些企業除了回收與道歉之外,更要對外承諾對於使用的原料一定用更嚴格的方法進行自我把關。唯有如此,或許可稍微挽回消費者的信心。

 至於政府,也有責任。一方面,目前我國對於不肖商人的罰責太輕。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食品有致危害人體健康者,業者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八萬元以上九十萬元以下罰金。我們認為,這樣的罰者太輕,尤其相對於「台灣」品牌這個無形資產而言。此時此刻,或許是政府檢討法令的適機,展現政府維護「台灣」品牌的決心。

 另一方面,在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方面,政府除了原料的檢驗查緝之外,應該加重最終產品生產者的責任。這些最終產品的生產者,不僅不能再宣稱自己也是無辜受害者,同時要負起更大的責任,尤其是在罰則上,要加重處分。

 總而言之,台灣品牌不容少數不肖商人砸壞,政府除了積極追緝所有不肖商人之外,更要雙管齊下,從制度面下手。這不僅是恢復國人信心的必要作為,也是向世界昭告我們對食品安全的重視,也絕不會縱容不法之徒。

【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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