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與歐盟FTA(自由貿易協定)今年七月一號正式生效,外貿協會今天發布市場研究調查指出,今年下半年起,將對歐盟廠商在台灣投資的機會造成排擠效應,而台灣產業受到衝擊較大有塑膠、汽機車、電機、鋼鐵將會首當其衝。

貿協研究指出,台韓出口歐盟市場的產品重複性高,又以台灣銷歐盟前三大類產品;電機設備、機械、及汽機車產品,與韓國有直接競爭態勢 。另外,韓歐盟FTA生效,不僅對台灣銷歐盟市場有影響,因為韓國也是台灣第七大出口市場,台灣是韓國第九大進口國,因此對韓國市場,台灣與歐盟直接競爭產品也會受到衝擊。

貿協表示,台灣廠商因應韓歐盟FTA,必須加快對海外新興市場的拓展步伐,以分散風險。對於韓歐盟FTA逐年調降關稅減讓的商品,台灣業者也要利用緩衝期,加緊因應。


露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央社台北24日電)大陸京滬高速鐵路即將通車,屆時在時速300多公里的車廂內透過前窗玻璃看窗外景物,車外物體不會變形;此外,時速540公里、1公斤重的鋁彈撞向高鐵前窗玻璃,也無法穿透。

北京新京報報導,2年來,大陸國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質檢中心副主任臧曙光一次次針對京滬高鐵列車CRH380A和CRH380B的車前窗和側窗玻璃進行檢測,包括光學、電學、抗衝擊、耐環境老化等20多個方面,確保京滬高鐵列車專用玻璃「堅不可摧」。

在實驗中,時速540公里的1公斤鋁彈、時速400公里的1公斤重飛鳥、時速400公里的20克鋁彈向京滬高鐵前窗玻璃撞去,結果1公斤鋁彈會讓玻璃受損,但無法穿透車內,人員不會受傷害;1公斤重飛鳥、20克鋁彈則不能傷及玻璃。

報導說,因為有航空玻璃的基礎,京滬高鐵玻璃透過設計結構、增加厚度等手段,可以滿足抗撞擊要求。至於與列車前窗玻璃相比,側窗玻璃的抗衝擊要求不那麼高。

臧曙光更表示,「技術上的真正難點是保證透過前窗玻璃看車外的物體時不變形。」因為在高速運動的過程中,看變形的物體,對人的眼睛傷害很大。

臧曙光說,從車頭設計的角度,設計者要考慮流線型、最小阻力等因素;對於玻璃製造商來說,還要考慮玻璃造型與車體吻合,又要光學質量很好,不是容易的問題。

他表示,車前窗玻璃屬於雙曲面的結構,玻璃本身還有好多層,層與層之間必須保持高度的吻合,才不致影響玻璃的光學效果,看東西不變形。1000524


露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4年前,台中一名女子摔斷右腿,當時被醫院診斷永久殘廢,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被人發現,她雖然坐輪椅就醫,又可以步行過馬路,昨天台中地院刑事庭認定女子詐領保險金,判刑1年2個月,不過民事法庭卻認定婦人右膝殘廢,判理賠保險金700多萬,民事、刑事判決不同,讓當事人非常不滿,決定再上訴。

林姓婦人涉嫌假裝殘廢,詐領保險金,23日遭到台中地方法院判刑1年2個月。林姓婦人:「4年半了,得到這種判決結果,我認為台灣的司法到底怎麼了?」

婦人拿出去年到成大醫院診斷證明書,證明她的右膝達到殘廢標準,這個月也獲得民事賠償795萬,如今台中地院刑事庭,卻認定她詐領保險金。林姓婦人家屬:「一個刑案、一個民事案,結果一個民事案判勝訴,一個判敗訴,你們覺得這是一件合理的事情嗎?」

台中地方法院表示,民事法庭根據醫生檢驗報告,認為女子確實達到殘廢標準,要求保險公司給付理賠金,但刑事上卻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影片,發現女子仍然可以步行過馬路,獨自上下車,認為她刻意隱瞞醫生,導致誤診。台中地方法院庭長林三元:「民事庭跟刑事庭,在認定事實跟證據取捨的方法上,本來就有所不同,所以事實的認定上,民事庭跟刑事庭,是可以採取不一樣的認定。」

這起事故發生在4年前,林姓婦人從大貨車下車時,不小心踩空摔斷右腿,3個月之後,就向醫院申請殘廢的診斷證明書,並且向6間保險公司所賠1千5百萬,事後只有1間願意理賠,其他5間指控女子詐欺,目前刑事認定婦人詐領保險金,民事上卻認為她右膝已經殘廢,一個勝訴,一個敗訴,法官看法大不同,當事人已經決定再上訴。


露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前左)24日前往台北市保安宮祈福參拜,向熱情支持者揮手致意。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0年5月24日


露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4日電)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及士兵江國慶遭刑求案,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殺人罪起訴前士兵許榮洲;另就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人涉及不當取供部分,給予不起訴處分。

以下是江國慶案大事紀:

--85年9月12日,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5歲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

--85年11月1日,軍事檢察官認定性侵殺害女童的嫌犯是士兵江國慶,依強姦殺人罪起訴。

--86年5月4日,許榮洲在台中市保齡球館廁所性侵6歲女童,當場被捕;許榮洲自白聲稱犯下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姦殺案。

--86年8月13日,江國慶遭軍方速審後槍決。

--90年12月10日,江國慶父親江支安指控軍方刑求,聲請非常上訴。

--99年5月12日,監察院認定國防部涉非法取供,且漠視全案另1嫌疑人許榮洲,糾正國防部。

--99年5月19日,法務部長曾勇夫要求台北地檢署偵辦軍方處理江國慶案是否涉及刑求;台中地檢署偵辦性侵殺害女童部分。

--100年1月28日,台中地檢署傳喚許榮洲,移轉管轄給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署聲押許榮洲。

--100年2月1日,總統馬英九親赴江家致意,表達國家對江國慶案認錯與道歉。

--100年5月24日,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許榮洲;另就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人涉及不當取供部分,給予不起訴處分。1000524


露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