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19日電)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坪林行控中心彭姓前主任,民國97年辦理保全人力委外採購招標案,涉嫌推翻評選決議,為某家保全公司護航得標,檢方今天依貪污罪起訴,求刑8年6月。

起訴書表示,彭姓前主任在辦理坪林行控中心保全業務招標時,因為屬意原來承包的保全公司繼續承作,在公開評選結果出爐後,雖有另外1家保全公司評選獲得最高分,彭男刻意在廠商投標文件中挑毛病。

檢方說,彭男刻意以評選最優廠商沒有經驗為由,推翻公開評選結果,甚至指示工程師重新製做評分表,最後由屬意的保全公司得標承做。

彭男事後向得標的業者「借款」新台幣10萬元。高速公路局政風室獲悉後,主動調查,認為彭男以借錢之名,其實是收賄。

政風移送檢方偵辦,業者坦承給彭男10萬元,且不敢討債。彭男喊冤辯稱只是缺錢向業者借錢。

檢方審酌事證,加上彭男未通過測謊,認定借款是替保全業者護航的索賄款項。板橋地檢署今天依貪污罪起訴,求刑8年6個月。1000519


露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