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風暴難以平息,行政院副院長、消保會主委陳冲表示可由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認為團體訴訟「舉證困難」,塑化劑事件危害範圍廣大,消費者難證明因果關係,建議比照現有的藥害救濟補償機制,要求業者成立補償基金,賠償受害者損失。
陳冲昨天坦言,依消保法團體訴訟機制,要對黑心廠商團體訴訟,必須由經認可的消費者團體提出,目前國內只有消基會、台灣消費者協會兩個團體,但訟訴程序繁複,未來政府將研議簡化程序,並減輕消費者舉證責任。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建議消費者,務必保全證據,包括購買產品的證明、醫師診斷書。
消基會過去成功打過多次團體訴訟案例,但此次塑化劑風波範圍廣泛,受害對象不明朗,消費者損害難以證明,想比照前例提出團體訴訟,蘇錦霞直言「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