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今天(14號)公布去年省道「路面挖掘」相關資料,路面申請挖掘的總長度雖然比前一年度減少三成二,但面積仍高達四十五個足球場大,其中,違規開挖共開出一百一十二張罰單,罰款金額台幣三百三十九萬,四成六是台電、自來水及中華電信等事業單位。公路總局表示,只要擅自挖掘或未依工程計畫書施工,最高可開罰十五萬台幣,希望業者施工要維持路面品質,以免受罰。(閻大富報導)


公路總局表示,為了維護省道路面品質,去年起已針對重舖路段,將禁挖年限由兩年提高到三年,除了國家、國防重大建設、民生需求管線或緊急搶修等,一律不開放申請開挖。


  不過,在申請緊急搶修案件中,去年仍高達五千九百多件,過半數是自來水管線搶修,公路總局也要求管線單位進行全面檢視並加強維護。


  養路組管理科科長周宗裕表示,去年針對違規開挖行為,總計開出一百一十二張罰單,對象大多是國營事業單位,有些是下游包商所為,發包工程時應再嚴格要求。


  公路總局已結合地方政府、道安系統進行聯合稽查,只要擅挖或未依工程計畫書施工者,最高可開罰台幣十五萬元,希望業者勿擅自挖掘,以維持路面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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