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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蔡永彬、蒼弘慈╱台北報導】



九家民營電廠高價賣電給台灣電力公司,四年多來大A台電超過新台幣七十億元,還「套招」推拖台電議價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昨天重罰這些電廠合計六十三億兩千萬元,是公平會成立廿一年來,單一案件最重罰款。

削爆血汗錢!▲9家民營電廠高價賣電給台灣電力公司,4年多來大A台電超過70億元。圖為星元電力天然氣發電廠。(本報資料照公平會主任委員吳秀明表示,這些電廠長期影響電價,他希望本案有助於壓低台電買電成本,進一步調降電價。


他說,已經有六家電廠態度軟化,願意和台電重新協商。


套招議價 公平會重罰63億元


台電發言人李鴻洲昨晚表示,目前台電沒有要向九家民營電廠業者求償動作,但將會對求償問題去研究是否可行。


吳秀明指出,這些電廠「扭曲競爭方法」,去年的營業額合計達一千兩百廿七億,足以影響發電市場的供需,且這九家電廠中有四家是台電轉投資公司,監察院和檢調單位已介入調查有無弊案。


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處長張恩生解釋,台電向民營電廠買電的費率包括「容量費率」和「能量費率」,前者包括電廠投資成本與營運維護費用,後者主要是燃料成本。


只漲拒降 費率談判吃定台電


張恩生指出,近年國際燃料價格上漲,民營電廠要求台電調漲能量費率;另一方面貸款利率下跌、業者負擔減輕,台電也希望他們調降容量費率。結果台電答應業者調漲,但業者卻拒絕台電降價。


根據公平會調查,這些業者組成協進會,四年多來聚會廿七次,起碼廿次談到費率,也講好不同意台電調降要求。


張恩生說,只要任一家和台電有函文往來,就會提供其他家參考;他們還「分工合作」、每家出五題,合併成應付台電的「題庫」,把台電的問題複雜化、拖延處理,甚至隨意取消會議。


張恩生說,這些電廠完全沒有提出任何詳細的計價公式,以免和台電進入實質討論;台電和他們開過十三次會,經濟部能源局也居中協調六次,都因為業者聯合抵制而失敗。


去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有立委關心此案,公平會立案調查,資料多達五千多頁。


情節重大 麥寮、和平罰最重


吳秀明說,本案罰款六十三億兩千萬元是以前所有案件合計(廿九億)的兩倍以上,也是《公平交易法》修法以來第一個「情節重大」案件。其中麥寮汽電被罰十八億五千萬最多,和平電力十三億五千萬居次;吳秀明透露,某家電廠配合度最高,公平會減罰款為三分之一,還有三家配合度次高,減為三分之二。


台電與民營電廠因購電合約中利率與實際利率脫節,台電已要求民營電廠修改合約,但民營電廠一直不願意協商,經過談判後,目前已有六家電廠達成修約共識,惟仍有麥寮、和平與嘉惠等三家未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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