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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捷運局指出,取得台北雙子星聯合開發案優先議約權的「太極雙星」公司,昨日下午5時發函表示,會在21日24時前繳交履約保證金18.9億元及簽約文件。但截至昨晚,捷運局仍未收到,今日上午將最後確認,只要太極雙星未能在21日24時前完成保證金匯款,優先議約權將被取消,並被沒收押標金,北市府將改與第二順位中華工程議約。

台北市政府捷運局長陳椿亮,21日晚間舉行臨時記者會,說明台北雙子星聯合開發案簽約進度。圖/洪錫龍針對外界推斷台北雙子星聯開案簽約「幾乎已宣告破局」,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晚指出,雙子星開發案若議約不成,北市府會秉持同樣嚴謹的標準與要求,和第二順位廠商議約,也更令外界揣測「北市府已有破局心理準備」。


依照北市府規定,太極雙星最晚必需要在21日午夜24時前,繳交全部工程款的3%,約18.9億元當作保證金,並送達包括所有集團成員簽署的連帶保證書等相關文件,由於捷運局昨日不斷接到詢問履約與否的電話,在傍晚召開「簽約進度說明會」。


只是太極雙星是否已完成匯款、交付文件?在這場說明會中仍無答案。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指出,太極雙星在下午5時10分,發出公文宣稱會支付1億美金(約29億台幣)的保證金,並準時將文件送達捷運局。


捷運局局長陳椿亮進一步說明,北市府要求太極雙星集團成員,包括太極雙星公司、私地主、馬商怡保花園公司、谷中城公司都要簽署履約責任連帶保證書,並以郵戳為憑,證實在21日24時前寄發捷運局。


陳椿亮解釋,因郵件送達的時間因素,21日無法立即檢驗太極雙星是否已繳簽約書,但簽約另一要件「完成履約保證金繳交」,北市府則可查證,即使太極雙星說要從海外匯款,但只要22日上班後,捷運局查驗帳戶在21日24時前未收到太極雙星匯款,太極雙星優先議約權就要被取消,即使太極雙星在22日上班前匯款也無效。


在媒體追問下,陳椿亮說,雙子星聯開案簽約案是否破局,今日上午一定有結果,他要媒體21日晚間不必再繼續苦等,這項說法引發媒體及現場議員質疑。再加上有媒體看見太極雙星董事長何岳儒在記者會曾前出現在捷運局內,要求陳椿亮請何岳儒一併出席說明會,遭陳椿亮拒絕,更引發媒體議論,推斷雙子星案破局機率恐大幅提高。不過,陳椿亮仍堅持,簽約法定最後期限就是午夜24時,在此之前,不做假設性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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