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中國時報【康文柔╱台北報導】

旺中集團併購中嘉系統案再「卡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做出決議,認為旺中集團未能完全與中天新聞台切割,雖將股權交由台灣工銀信託,仍有實際影響力,對中視營運計劃需變更、中視獨立編審制度也有疑義,因此做出「三項停止條件未成就」的決議,暫時決議旺中案「已通過、未生效」。

▲NCC委員會昨除端出比學界預期更嚴格的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主委石世豪對上屆委員有條件通過的旺中案,更拍板敲定未能生效。(王遠茂攝) 昨NCC委員會做出多項重要決議,備受外界矚目的「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及「旺中案」同時排入議程。NCC主委石世豪會後親自主持記者會,除了端出比學界預期更嚴格的反壟斷法,對上屆委員有條件通過的旺中案,更拍板敲定未能生效。他強調這是全體委員一致通過的決議。

去年七月廿五日,NCC附帶條件通過旺中案,條件分別是旺中必須與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新聞台須變更為非新聞台,及中視應設置獨立的新聞編審制度。旺中集團陸續做出因應措施,將中天電視股權信託給台灣工業銀行。今年元月,中天電視大股東神旺投資召開臨時股東會,原中天電視董事長蔡紹中辭董座,由中天總經理馬詠睿接任。

旺中去年底前已將條件達成的申請書送入NCC,經業務單位初步審核,農曆年前送達委員會,年後即排入議程。昨委員會做出「停止條件未能成就」的決議,石世豪指出,基於經濟部函示「控制公司如將股權信託他人管理,於寄存之控制從屬關係,不生影響」,換句話說,信託並不影響原來的控制關係。

石世豪指出,檢視中天的信託契約內容,約定股東權由「信託監察人」行使,但信託監察人的報酬與委託人另行約定,獨立性有疑問,因此中天電視股權即使信託,還是未成就NCC提出的附加條件。

至於旺中是否可再提「條件成就」申請?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表示,當然可以再提,同時已作好準備,業者日後可能提出行政救濟、或行政訴訟。

由於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當中,對紙媒經營者跨足廣播電視領域,設下了嚴格規範,並限制頻道與系統業者垂直整合,「旺中案」即使未來符合條件生效,在反媒體壟斷法的限制下,恐再面臨事業必須分拆的命運。



(影音/公視新聞)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露娜 的頭像
    露娜

    Look at

    露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