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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北京15日電) 「廣州日報」今天報導,3名竊取蘋果公司(Apple)平板電腦iPad2設計,用來製造假貨的嫌犯,今天被中國深圳的法院判刑。
報導說,電子代工業者富士康公司在廣東省的1座工廠去年底遭竊,結果造成蘋果公司正式推出這項產品之前,假的iPad2便在中國開賣。
中國假貨猖獗,從消費性電子商品、高檔手提包到服飾都有,造成中國和其貿易夥伴間的糾紛,導致每年侵犯智慧財產的損失達數十億美元。
報導說,深圳法院上週因邁拓電子公司法定代理人肖承松,向兩名富士康員工購買iPad2的設計樣式,判處他18個月有期徒刑和罰金15萬元人民幣。
據稱肖承松支付兩萬元人民幣,購得iPad2的設計樣式。
富士康員工林克誠被處以14個月徒刑和罰金10萬元人民幣,另1名員工侯鵬娜則被處以有期徒刑兩年緩刑1年,並處罰金3萬元人民幣。
報導說,這3人都因侵犯商業機密被判有罪。(譯者:中央社王富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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