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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也是台灣環境教育法上路的日子。環保署為了宣導環境教育法的施行,特別結合民間團體舉辦宣導活動。環保署今天(31日)表示,期望透過環教法促使政府與民間共同推動民眾環境知識改造的工程,進一步實現環境正義與世代正義。

6月5日不但是世界環境日,也是台灣環境教育法施行的重要日子。環保署表示,台灣是亞洲第3個、全世界第6個通過環境教育法的國家,顯見環境教育是台灣未來施政的重要元素之一,環境教育法的重要目的,是希望能在既有的環境教育基礎上,改變民眾的價值觀與行為,達到環境正義與世代正義的目標。

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中央及縣市政府都必須成立環境教育基金,而公家機關與高中職以下的老師及學生,每年必須接受4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課程。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說:『(原音)這個環境教育的課程不是說一定要坐在教室裡面聽課,我們希望他能夠很多元的,包括去外面接觸大自然、那接觸大自然的時候有專門的解說人員解說,然後你能夠從這個過程裏面去學習到怎麼樣保護環境。』

環保署也表示,雖然台灣並非東京議定書的成員國,不過政府仍積極進行節能減碳的工作,包括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環保署同時也呼籲民眾在生活中落實節能減碳,使用具環保標章的產品、節約用電、多吃蔬果、少吃肉等,共同為台灣的永續環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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