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停建核四 劉黎兒堅持台灣必須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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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1日週一 台北標準時間上午4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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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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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澳洲海灘驚見鯊魚出沒,當時因為工作壓力大,跑來度假的一名英國遊客,奮勇與鯊魚搏鬥,趕跑鯊魚,贏得英雄美名,不過他的公司看到新聞報導,發現他稱病請長假,卻跑到澳洲度假,讓雇主不滿,寄給他解雇信,把這名鬥鯊英雄給炒魷魚了。





遊客眾多的澳洲海灘,突然有鯊魚入侵,穿著紅背心的英國遊客,見義勇為,第一時間衝入海裡,與鯊魚搏鬥,過程全被民眾拍了下來,今年一月,這名遊客英勇行徑,被當地媒體大肆報導,讓他得到「鬥鯊英雄」的美名,但萬萬沒想結束兩個月假期,回國後,等著他的卻是公司的解雇信。



鬥鯊英雄保羅馬歇爾西:「公司信上寫著『你狀態好到能跟鯊魚搏鬥,所以應該也能上班』。」



62歲的鬥鯊英雄保羅,因為工作壓力太大,聽從醫師建議出國旅行紓壓,才會和妻子一起請長假,帶著女兒,飛到澳洲喘口氣,但保羅英勇與鯊魚搏鬥的新聞曝光,公司不滿他「無法上班卻能度假」,把保羅和同一家慈善機構上班的妻子一併炒魷魚。



保羅馬歇爾西:「我人在澳洲,是因為我工作太認真,一週上班7天,一週上班時數100小時,會去度假就因為這樣,蠟燭快要燒光了。」



就怕鯊魚傷到在淺灘戲水的孩童,保羅當時鬥退鯊魚,為他贏得英雄美名,如今卻也因此丟了工作,讓他相當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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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呂妍庭╱嘉縣報導】

在台灣幾近絕跡的億年活化石「鱟」可望重現生機!金門縣政府昨日與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單位,在嘉義縣近海放流兩萬隻稚鱟和三對成鱟,不僅首創全台復育放流鱟的先例,也為這種遠古生物打造新的復育天堂。

俗稱「夫妻魚」的鱟,是四億年前就存在的古生物,早年在沿海一帶極為常見,近幾年因環境破壞,變得難得一見,雲嘉南管理處於民國九十八年展開調查,發現嘉義布袋沿海有稚鱟存在,便開始推動鱟的生態復育,去年底特別跨海與金門縣政府合作,簽訂合作意願書。

昨在雲嘉南管理處牽線下,金門縣長李沃士與嘉義縣長張花冠、雲嘉南濱管處長鄭榮峯、嘉義林管處長廖一光、中研院院士陳章波和新岑國小學童在布袋沙灘放流三對成鱟和兩千隻小鱟,剩餘一萬八千隻鱟寶寶再由NGO團體、學術單位搭船到好美潟湖北端溼地「稚鱟復育區」放流。

雲嘉南管理處指出,除選定南布袋溼地接近龍宮溪附近,建構成「小鱟中間育成及成鱟飼育場」外,南航道也有個「鱟野放點」,導入流域概念將稚鱟帶到潟湖北端溼地稚鱟復育區,成鱟也能游入大海。

陳章波強調,接下來研究團隊會定期觀測鱟寶寶生長狀況,並透露金門復育鱟的成果斐然,最快今年香港也要借助金門經驗跟進復育。

李沃士說,透過金門鱟來台復育放流,才有機會和嘉義縣結為姊妹縣,就像為女兒挑個好親家,張花冠說鱟是地球原住民,相信在合作下,鱟寶寶可以在嘉義落地生根。

更多精選照片,請看今日圖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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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子湖海芋季三月二十二號即將登場,台北市交通局表示,公運處今年首度配合陽明山花季,推出陽明山遊園公車轉乘半價優惠,民眾搭乘大眾運輸上山賞花、並且轉乘遊園公車的人次,明顯增加,比去年同期成長了兩成左右,由於成效不錯,竹子湖海芋季緊接著三月二十二號登場,陽明山遊園專車的轉乘半價優惠,會持續辦理,直到海芋季結束。(林麗玉報導)

陽明山花季這個週末接近尾聲,根據臺北市公園處陽明所統計,今年陽明山花季到上週三月十號,一共吸引了95萬4,000人次入園賞花,假日搭乘遊園公車人次達到每日8,271人次,相較去年的6,941人成長了19.1%,而搭乘260、紅5等行駛仰德大道的聯營公車載客量,也有明顯成長,假日平均載客相較去年同期提高了33.2%。分析運量成長的原因,除了各項優惠之外,密集的班次、轉乘優惠,是吸引民眾搭乘的主要原因,臺北市交通局綜合規劃科長李昆振說,今年陽明山花季期間的花季專車及遊園接駁車,首度推出一小時內轉乘半價優惠,運量提升兩成,緊接著就是竹子湖海芋季,交通局將延續轉乘優惠,直到四月二十八號海芋季結束。

北市交通局表示,也因為轉乘半價優惠,提高民眾的搭乘率,不過原本規劃的活動補助經費,也超過預算,不過交通局為了鼓勵民眾踴躍搭乘大眾運輸賞海芋,交通局會籌措財源補貼轉乘優惠,直到海芋季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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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齡車 2年內須淘汰

〔自由時報記者陳怡靜、邱紹雯、何玉華、黃文鍠、蔡淑媛、朱有鈴/綜合報導〕學校注意,學生交通車一旦車齡滿十年,就該換了!《學校交通車管理辦法》正式上路,超齡車輛須在兩年內汰換,亦得加裝行車紀錄器監視車內外狀況。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賈美琳表示,以往各縣市政府對學生交通車規範不一,曾出現後車廂也載學生,甚至隨意用小客車或私家車接送,未來不管租賃或購買交通車,都得向縣市政府報准才可上路。

五都教育局表示,會配合教育部相關法令,也樂見有一致性的管理辦法。安親班業者則說,雖然會增加成本,但也只能配合政策。

根據教育部新頒布《學校交通車管理辦法》,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短期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班接送車輛都須受到規範,且回溯到三月六日起適用。

每月路檢 至少2次

新辦法明定,學生交通車的車齡不得逾出廠十年,超齡車輛須在兩年內汰換完成,且主管機關每個月路邊臨檢至少兩次。

駕駛年齡 65歲以下

辦法中也明定,學生交通車上須有年滿二十歲的隨車人員照護學生,行車路線不得任意變更。

交通車駕駛年齡須在六十五歲之下,最近兩年內無違規記點及肇事紀錄,且不得有性侵、性騷擾判刑確定等前科,駕駛人就任前及每年七月也應進行健康檢查,健康檢查結果須留存備查。

新辦法對車身顏色、標誌、前後車窗及駕駛座左右外側標示都訂有規範,須清楚註明運載單位名稱、運載人數等。

違規者 罰6至30萬

為確實監視車輛行車紀錄,除要求交通車內外須加裝行車影像紀錄器,拍攝的影帶至少須保存兩個月備查。

賈美琳強調,新購置交通車須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租賃的交通車則要在完成租賃後十五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若學校或業者違反新辦法規定,可開罰六萬元到三十萬元不等的罰鍰。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說,台北市早就要求交通車超過十年須汰換,未來也會要求每部車輛加裝行車紀錄器。

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龔雅雯說,目前幼兒園用車規範車齡不能超過十年,未來會加強對各級學校校車汰換輔導檢核。

安親班業者表示,這幾年規範已經越來越嚴,雖然會增加成本,但只能配合政策。

台中市教育局主秘鍾愛華表示,私立學校、補習班或安親班的交通車車齡年限,市府並無特別規範,未來會全力輔導汰換超齡車輛。

台南市教育局副局長黃緒信表示,目前包括安親班、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校車,每個月攔檢次數已遠超過教育部規定的兩次。車齡部分,目前沒有限制,將配合加裝行車紀錄器的政策,宣達辦理。

高市教育局表示,樂見有一致性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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