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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報【(江雅綺/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
去年富士康連跳事件,引發各界關注轉型中的大陸社會,人們正面臨巨大的壓力。據報導,目前在中國有心理問題的人數有2億至3億人,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數已超過1600萬人。
醞釀多年,大陸首部《精神衛生法》草案終於在日前出台,現正廣徵各界意見。這項草案重點除了在於強調預防與維護民眾的身心健康。另一重點則是回應民眾「被精神病」的恐懼。
由於最近幾年,屢見一些正常人因為上訪、或異議分子被收進精神病院的事件,《精神衛生法》草案對精神障礙的診斷和治療規定了詳細的程式。此次草案明確規定,不得違背他人意志進行確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礙的體格檢查。對非法限制精神障礙患者的人身自由、侵犯精神障礙患者的通訊、會見探訪者等權利的醫療機構人員,情節嚴重並將追究刑事責任。對於「疑似」患有精神病人員,首先應由監護人、近親屬送院治療,並不得限制其自由。
台灣在2007年修改《精神衛生法》,主旨在讓精神病患回歸社區復健,減少強制住院。因此,以前病患是否構成強制住院要件,只需兩位專業醫師鑑定,現在則須層層把關,由審查會審核,成員包括護理師、心理師、法律代表等7人裁定,同時規定保障病患權益,禁止歧視。
倘若療養院或醫院等精神復健機構違反該法的相關規定,將受罰鍰或是停業的處分。一般人或媒體有歧視病患之言行,也會分別受到新台幣15萬元以下、50萬元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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