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謝雯伃整理報導】菲律賓國會通過一項禁止於武裝衝突地區使用童兵的法案,從杜絕童兵惡習的角度來看,這是良善的一步。然而,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表示,要徹底實踐這項法案,菲國仍面臨巨大困難。
根據《路透警示網》報導,菲律賓眾議院日前通過一項宣告於武裝衝突地區使用童兵為犯罪行為的法案。「任何能夠減少兒童受武裝衝突影響的保護措施都是值得慶祝的。」人權觀察兒童權利部資深研究員Bede Sheppard表示。
然而,他表示,這項新法案要能夠減少童兵的招募和使用,首先需面對兩個主要障礙。「首先,大多數童兵的招募及使用都是由菲律賓政府無法控制的三大武裝團體所進行,這三大武裝團體分別為:新人民軍(New People’s Army, NPA)、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oro Islamic Liberation Front, MILF)和阿布薩耶夫組織(Abu Sayyaf Group)。」
激進團體勢力強大
NPA從1969年起開始與菲律賓政府對抗至今,是全球歷時最長的共黨反抗行動,總計有超過4萬人在衝突中喪生。另一歷時漫長的反抗活動由MILF所領導,該組織基地在菲律賓南部島嶼民達那峨,是菲國最大的穆斯林分離主義團體。在MILF與菲國政府的衝突中,已有超過12萬人死亡,兩百萬人流離失所。
阿布薩耶夫組織是全球最小型卻又最致命的伊斯蘭武裝團體之一,根據地為棉蘭老島(Minanao)外圍的巴西蘭島(Basilan)和朱洛島(Jolo)。其他遭指控使用童兵的組織為政府議會軍或民兵組織。
「雖然說這些武裝團體需要為各種濫用童兵負責,但只有少數一些人因此罪責遭起訴。」他表示,人權觀察曾呼籲菲國總統艾奎諾三世解除所有使用童兵的國會軍和民兵之武裝,甚至應該解散這些軍事團體。
該法案作者提歐多羅(Marcelino Teodoro)表示,這項法案的最終目的在於「起訴那些應該要為在衝突中違背兒童權益一事負責的人。我們應該要在衝突中提供兒童安慰、保護及安置才是。」
立法完善實行困難
日前三讀通過的這項法案禁止了對兒童加諸殺戮、虐待、造成肢體殘障、性侵、綁架、被當成人肉盾牌,及殘忍、不人道且羞辱的對待和懲罰。
除此之外,該法案亦禁止軍隊、警察或是其他武裝團體招募兒童;此外,亦不得在兒童常出沒的公共場所,像是學校或醫院附近進行軍事行動。違反者將會遭終身監禁,並科2百萬披索的罰鍰。
根據禁用童兵聯盟(Coalition to Stop the Use of Child Soldiers)2008年全球童兵報告,NPA的7千5百名武力中,有高達1/5年紀在18歲以下;而MILF的1萬名成員中,有13%為童兵。
於此同時,聯合國秘書長在2010年兒童及武裝衝突報告指出,「地方層級的菲律賓武裝部隊仍持續使用兒童進行軍事行動。」並且軍隊會拘留兒童「他們身體遭到虐待,長時間遭審訊,並接受與反抗份子相似的不人道對待。」
該報告同時也表示,2010年菲國兒童在武裝衝突中的傷亡人數有所增加,共有38人死亡,其中有8名為女孩。而因武裝衝突而造成肢體殘障的兒童有40人,其中有16名女孩。2009年,死亡和肢體殘障的兒童人數分別為12人和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