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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唐澄暐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擬訂的「台北巿社區大學設置及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於6月1日下午在議會二讀。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指出,這項攸關台北市社區大學永續發展的母法草案,不論法案內涵或條文內容,都未見永續視野。

全促會表示,台北市終身教育幾乎多由社區大學為核心,落實於各社區,甚至包括國際花博志工。市長郝龍斌競選時曾公開承諾,將在各社區大學設置社區學習服務中心,建立學習網絡,利用空餘校舍設置實體社區大學,打造台北成為一座學習型城市。但這次的草案內容在經費補助、社大場地提供、學位授與等方面仍有不足之處。

全促會建議,市政府編列辦理社大經費以不低於教育局前一年決算的3/1000為原則,依其成果與整體貢獻酌予獎勵。教育局應負責提供社大的獨立辦學空間,學習成就累積達一定程度者,得授予畢業證書、學分學程證書、研習證書或終身學習資歷證書。

此外,應給予社大之組織編制更大彈性,由社大自行編制並報備即可;設置課程發展委員會,作為規劃各類課程及學程,兼負課程審查之法制機制。市政府應設置「台北市社區大學審議委員會」,負責訂定評選、評鑑辦法及各項政策協商審議。此外,針對市政府與教育部同時監督社區大學狀況的雙頭馬車機制,也應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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