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面 賠300萬
〔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東區某國中蕭姓女老師,遭王姓男子之妻指控她是「小三」,兩度被抓包後,寫切結書承諾不再犯,否則要付300萬元,但昨天凌晨兩人又衣衫不整地同處於公婆家,三方鬧上派出所,元配氣得跑到學校理論,但蕭女未出面,僅透過校長表示,和王某是朋友,簽切結書是迫於無奈。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仁化派出所表示,3人在派出所大吵並拉扯,元配姜女已對丈夫、蕭姓女老師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另對老公提家暴告訴並聲請保護令,警方已受理偵辦。
「27年婚姻敵不過半年的感情」52歲的姜女感慨,去年12月發現老公不對勁,常晚歸,接到電話、簡訊時卻刻意避著她,今年3、4月,她兩度在蕭女住的大樓外面、車道,看到她與老公在車上接吻,蕭女在第二次被抓到後,簽切結書保證不再和她老公見面,或以任何管道連絡,否則願付300萬元。
姜女說,前天到醫院探視婆婆,告訴婆婆稍晚會去公婆家,婆婆問「帶回家了嗎?」她直覺有問題,半夜會同警察前往,老公穿內衣、內褲下樓開門,她衝上樓,發現蕭女蓋著棉被躺在床上,只穿T恤、內褲,她要拉下棉被,蕭女踢她,又抓她的手,把她甩到床上,導致她的手臂受傷;蕭女還嗆「我不怕妳,不然到學校找我,反正校長會挺我」,姜女吞不下這口氣,昨天拜託里長陪她到校,請校方處理。
控訴小三 以死相逼
姜女還指出,蕭女多次以死要脅老公要離婚,甚至帶著汽油、打火機到公司,要和老公同歸於盡,還曾在電子郵件上表示想殺了她,坐牢也沒關係;據了解,蕭姓女老師擔任某大樓管委會主委,劈腿的王先生則是樓管公司的主管,正好負責督導該區。
而校長與女老師談過後,轉述她的說法,指她和王某因公務往來,單純是朋友;至於簽切結書,是因姜女的弟弟多次到學校找她,她擔心影響個人及學校名譽,迫於無奈才簽;至於為何跑去王某的老家?她說前晚是到王家幫忙照顧王父,因時間太晚,王先生擔心她的安全,好意留她住下來,她睡在外傭的房間,未和王某共處一室。
校長則表示,雙方說法不一,校方會繼續調查,並召開考評會討論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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